利未記 第2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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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第21章

1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:「你告訴 亞倫 子孫 作祭司 的說:祭司不可 為民中 的死人 沾染自己,

2 除非 為他 骨肉 之親 的父 母、兒 女、弟兄,

3 和未 曾 出嫁、作處女 的 姊妹,才可以沾染 自己。

4 祭司既在民中 為首,就不可 從俗 沾染自己。

5 不可 使 頭 光禿;不可 剃除 鬍鬚 的周圍,也不可 用刀劃 身。

6 要歸 神 為聖,不可 褻瀆 神 的名;因為 耶和華 的火祭,就是 神 的食物,是他們 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 聖。

7 不可 娶 妓女 或被污 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 娶被 休的 婦人為妻,因為 祭司是歸 神 為聖。

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 他 奉獻你 神 的食物;你 要以他為 聖,因為 我─使你們成聖的 耶和華─是聖的。

9 祭司 的 女兒 若 行淫 辱沒自己,就 辱沒了 父親,必用火 將她焚燒。

10 「在弟兄中 作大 祭司、 頭 上 倒了 膏 油、又承接聖職,穿了 聖衣的,不可 蓬 頭散髮,也不可 撕裂 衣服。

11 不可 挨 近 死 屍,也不可 為父 母 沾染自己。

12 不可 出 聖所,也不可 褻瀆 神 的聖所,因為 神 膏 油 的冠冕 在他頭上。我是 耶和華。

13 他 要娶 處女 為妻。

14 寡婦 或是被休的婦人,或是被污 為妓的女人, 都 不可 娶;只可 娶 本民中 的處女 為妻。

15 不可 在民中 辱沒 他的兒女,因為 我是 叫他成聖的 耶和華。」

16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:

17 「你告訴 亞倫 說:你世世代代 的後裔,凡 有 殘疾的,都不可 近前 來獻他 神 的食物。

18 因為 凡 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、 瘸腿的、 塌鼻子的、 肢體有餘的、

19 折 腳 折 手的、

20 駝背的、 矮矬的、 眼睛 有毛病的、 長癬的、 長疥的,或是 損壞 腎子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

21 祭司 亞倫 的後裔,凡 有殘疾的,都不可 近前來,將 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他 有殘疾,不可 近前來 獻 神 的食物。

22 神 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 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
23 但 不可 進 到 幔子前,也不可 就近 壇前;因為 他 有殘疾,免得 褻瀆 我的聖所。 我是 叫他成聖的 耶和華。」

24 於是,摩西 曉諭 亞倫 和 亞倫的子孫,並 以色列 眾 人。